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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中心医院相机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5-09 阅读次数:0

     因医院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相机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相机

项目编号:MYCH比选(2023)046号

项目要求

(一)、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产品用途及基本参数

计价单位

预计购买数量/台

最高限价

1

全画幅相机+镜头

/

1、有效像素3300万及以上,iso50-204800, 产品重量小于580g,传感器尺寸为全画幅。

2、镜头参数要求:焦距为24-70mm,支持自动对焦,光圈为恒定F2.8,卡口与机身一致,滤镜直径82mm及以上,重量小于700g。

1

3.35万

(二)、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成交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进行验收。

2、付款方式:货物最终验收合格(验收期限为一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完备票据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在货物验收结束一年后30天内进行无息支付。

3、验收要求:

(1)产品保证是包装完好,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2)款式、颜色、尺码、数量需与订单一致;

(3)产品标准依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标准。

4、售后服务:

(1)一周内如果无人为损伤机器就出现故障(需维修的)需要更换一个全新相机。卖方在接到买方报修通知后,须立即做出响应 (不得超过 2 小时),卖方问题解决时间<24 小时。卖方应就具体响应时间和质量保障做出书面承诺。

(2)卖方应保证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 ,按时供货,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措施。

(3)乙方承担所供产品的“三包”及售后服务,若因为乙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存在问题或质保期内的任何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5、产品成交价包含产品单价、运费、税费等所有的费用和价格,采购方无须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经销商报名时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模板详见附件1)

(2)、产品报价单(包含品目、规格、价格等)

(3)、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图片、实物图片、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若有)

(4)、公司营业执照

(5)、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和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名文件递交

1、供应商按照报名所提交资料(盖鲜章)要求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2242490135@qq.com邮箱,PDF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为:相机+公司名称。不按照要求发送邮件将被拒绝报名。

2、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7时整。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响应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赵老师  0816-2558955

报名联系人:尹老师  18081208357

比选响应文件封面(1).docx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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