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儿童智能输液椅共享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儿童智能输液椅共享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YCH比选(2022)090号
二、项目名称:儿童智能输液椅共享服务
三、项目数量: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四、支付费用:供应商自行报价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医院提供共享设备摆放场所以及适配电源(民用电220 V)。场地面积以医院指定面积为准。
2、供应商免费提供经国家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共享设备、保证设备质量,并提供原厂合格证明。
3、由供应商负责共享设备的日常管理、消毒、保养、维修等工作。
4、供应商所提供的共享设备必须符合国内相关行业标准、法律规定,并提供合格证明。
5、供应商在协议生效后两周内完成设备的配置发货,经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协议期间,医院有权利根据具体门诊使用情况增减设备数量。
6、供应商具有共享设备所有权,但医院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协议期间供应商不得私自调整设备规格,不得私自改变设备原有的位置,不得私自占医院场地现行的地面空间。
7、供应商负责设备日常维护、消毒和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完整性以及使用中的质量安全。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定期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出现故障的设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免费维修,对于无法维修/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提供免费调换。
8、因设备质量导致的一切纠纷和意外安全、伤害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与医院无关。如果因之引起的诉讼所产生之法律费用亦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二)商务要求
1、 医院在未获得供应商书面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更改设备外观,或在设备上投放有关商业活动的宣传物。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设备及相关部件转让第三方。
2、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检修、维护共享设备,并对供应商维护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如维护管理不到位,医院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附件下载)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方案。
5、服务承诺。
6、费用报价(支付给医院费用报价)。
八、报名方式
1、供应商按照报名所提交资料(盖鲜章)要求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2242490135@qq.com邮箱,邮件名为:儿童智能输液椅共享服务+公司名称。不按照要求发送邮件将被拒绝报名。
2、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17时正。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十、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谭老师 0816-2206570
报名咨询:张老师 18081208357
联系地址:绵阳市中心医院综合楼3-9A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