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 病人轮椅共享服务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病人轮椅共享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MYCH比选(2022)021号
二、项目名称:病人轮椅共享服务
三、项目数量: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四、最低限价:医院收取不低于20%的营业收入
五、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医院免费提供共享轮椅摆放场所及配套电源等,场地面积以医院指定面积为准。
2、供应商免费提供质量合格的共享轮椅。
3、供应商所提供的共享轮椅必须符合国内相关医疗器械标准(或行业标准)、法律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供合格证明;
4、供应商在医院场所内设置检测设备监测共享轮椅使用情况、保证共享轮椅安全设施、卫生消毒用品用具等。
5、供应商应当提供轮椅的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必须清晰、明确、易于理解。若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而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与客户协商解决,与医院无关,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
6、供应商应每周两次对共享轮椅进行清洁消毒,因产品质量和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应2-4小时出场。每月检修一次。
(二)商务要求
1、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供应商按照该院共享轮椅不低于15%的营业额作为管理费(包含电费等),按季度支付。
2、供应商给医院配置供医院查询的账户,医院提供专门负责后台查询的人员信息,以供供应商进行对接,并对后台用户信息进行保密。
3、报出共享轮椅收费明细。
4、因轮椅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和意外伤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与医院无关。
5、合同期内,供应商按照约定标准收费,不得超过物价标准。
6、供应商应当为其提供的轮椅质量投保产品责任险100万以上。
7、安排轮椅管理人员,保证轮椅的整洁、无故障,如不能保证视为违约。。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文件封面。(附件1下载)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
八、提供响应文件所需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附件2下载)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的授权书、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
5、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每页均需加盖鲜章。
九、报名方式
1、供应商按照报名所提交资料(盖鲜章)要求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2242490135@qq.com邮箱,邮件名为:病人轮椅共享服务+公司名称。,不按照要求发送邮件将被拒绝报名。
2、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17时正。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谭老师 0816-2206570
报名咨询:张老师 18081208357
联系地址:绵阳市中心医院综合楼3-9A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