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大楼一楼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第二住院大楼一楼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第二住院大楼一楼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
二、 项目编号:MYCH竞谈(2021)017号
三、项目概述
绵阳市中心医院第二住院楼一楼改造工程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绵市发改【2021】40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中心医院。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 650 平方米,包括拆除、加固结构、配置水、电、消防、安防、通风空调及核辐射防护等。我院第二住院楼一楼改造工程建成后将用于我院PET-CT的安置和使用,项目财评总价724.77万元,于2021年8月按照市发改委批准的“随机抽取招标”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遴选了施工承包商,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为657.9828万元(含暂列金27.72万元、暂估价75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9月23日进场开工建设,计划工期三个月,截至11月25日该项目尚未支付项目进度款,目前正处于主体施工的实施阶段
四、拟采用评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法。
五、 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总价:预估限额7.8378万元
六、服务要求
1.全程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含结算审计),对项目程序及相关资料的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
跟踪审计实施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确保全面完成跟踪审计工作、真实反映工程造价、客观评价项目造价水平;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完成跟踪审计报告及结算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1)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标准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保证跟踪审计工作质量; (2)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 100%,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不发生重大遗漏事项(重大遗漏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往来函件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重计错计;(3)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4)采购人跟踪审计方案后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并与采购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5)在跟踪审计工作期间,应制定合理的造价控制方案,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不得私下与施工单位有信息交流;(6)出具的跟踪审计咨询报告、结算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2.在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并提出优化意见、对工程变更、技术洽商单、工程索赔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项目完工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采购人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协助、指导采购人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管护方案的经济评价,对设计及其变更进行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计、监理、第三方监控量测等与项目有关的进度款结算审核等咨询。
5.协助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6.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7.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合同要求的工程进度付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工程进度等问题。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8.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通知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9.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整理,并出具有法律效应的跟踪审计报告。在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完成后一并退还送审原始资料和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的电子、纸质工作底稿。
10.参加本次招标范围内跟踪审计的造价人员必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审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11.投标人应严守职业道德。对项目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行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12. 投标人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13. 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单位审计等工作。
七、商务要求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全部完成之日止。
2. 服务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
3. 付款时间及结算方式:中标人安排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跟踪审计造价控制咨询报告完成并提交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至本合同金额的 60%,剩余的尾款在出具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采购人确认后支付。 中标人若有违约赔偿,甲方直接在尾款中扣除。
4.本项目不提供办公场地,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需自行考虑项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人工费、加班费、材料费等咨询人因跟踪审计工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处于可预见的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充分考虑到防疫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工效的降低,由此增加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范围内跟踪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造价人员必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常驻现场业务人员:常驻人员需具备相关建设项目管理专业水平,需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或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
(二)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附件1下载)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责任人身份证(原件,法定责任人报名时需要提供)或法定责任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提供常驻现场业务人员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或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
九、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7时正。
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综合楼3-9A)。
2、报名文件递交后资质初审通过后,采购人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响应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文件密封、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收。
4.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项 目咨 询: 黄老师 15882789175
报名联系人: 母晨涵 18981106592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