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医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中心医院拟对“医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和《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绵机管函〔2021〕99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绵阳市中心医院能源资源管理水平,现拟通过院内采购方式选定一家有资质的认证公司,对绵阳市中心医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供认证服务。
二、拟采用评标原则
竞争性谈判,低价中标法。
三、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总价:预估限额6万元
四、技术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完成能源管理评审报告,建立绵阳市中心医院能源管理体系控制程序及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能源管理相关人员培训,引导能源管理体系规范运作,实施认证审核并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标供应商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具体认证合同后,65日内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
五、商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具体认证合同后,65日内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
(2)本项目分为三次付款。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初次认证审核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成交金额的70%;完成第二年监督审核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成交金额的15%;完成第三年监督审核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成交金额的15%。
(3)验收方式及内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初次认证审核、第二年监督审核、第三年监督审核和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书,认证批准书中认证业务范围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二)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附件1下载)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责任人身份证(原件,法定责任人报名时需要提供)或法定责任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书,认证批准书中认证业务范围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六、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7时正。
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综合楼3-9A)。
2、报名文件递交后资质初审通过后,采购人将邮箱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和响应文件递交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文件密封、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收。
4.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人及电话
项 目咨 询: 柳老师 13981192336
报名联系人: 母晨涵 18981106592
绵阳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