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各高校、科研院所:
2024年国家卫健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领域
重点实验室资助以下研究方向相关内容:
1. 核素药物的研发和临床应用研究
2. 医用回旋加速器的研制及临床应用研究
3. FLASH 放疗装置的研制及临床转化研究
4. 辐射损伤防治药物的基础和转化研究
二、 申请要求
开放课题申请人应是绵阳市中心医院正式职工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正式全职科研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开放课题研究团队需同时包含绵阳市中心医院人员及其它单位合作研究人员,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或其它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且研究团队必须包含涉核研究人员。
项目负责人申请的开放课题数量不超过1项,已承担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三、经费资助
开放课题根据重点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10万元,自由探索项目5万元的标准分档次立项。立项后根据课题年度考核结果追加研究经费,追加研究经费后需重新签订任务书。课题研究期限2-5年,研究经费总额不超过80万元/项。没有追加研究经费的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申请时请注明申请的项目资助级别和经费。
经费使用由课题申请人负责,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项目预算计划安排使用。
四、成果管理
1. 考核指标:
(1)重点项目的成果至少包含(六个条件满足其一):
① 在影响因子≥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② 在影响因子≥10.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③ 项目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及以上;
④ 项目专利成果转化、转让费在200万元及以上;
⑤ 项目获得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批件1项及以上;
(2)一般项目的成果至少包含(六个条件满足其一):
① 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且在影响因子≥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② 在影响因子≥10.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③ 项目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及以上;
④ 项目专利成果转化、转让费在100万元及以上;
⑤ 项目获得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批件1项及以上;
(3)自由探索项目的成果至少包含(五个条件满足其一):
① 在影响因子≥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② 项目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及以上;
③ 项目专利成果转化、转让费在50万元及以上;
④ 项目获得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批件1项及以上;
2. 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实验室和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3. 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标注实验室。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实验室应作为第一作者(指排名第一位的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指排名最后一位的作者)的第一单位;自由探索项目的成果,实验室可以作为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作者单位。
4. 其他项目管理规定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国卫核重发〔2024〕2 号)。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
2. 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3. 开放课题申报书(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扫描件,于2024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实验室邮箱:zxyyyjzx@126.com,文件请注明“姓名+核医学开放课题申请”。
4. 如有问题,请联系李老师,电话:15700281862。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科研诚信承诺书
国家卫健委核技术医学转化重点实验室
2024年10月17日